贷款买的房子,离婚时要应该如何分

(一)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情况,非产权登记方应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,如银行转账记录等,以便在离婚时主张分割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。
(二)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的情况,双方应在协商分割房屋时,保持理性和平和的态度。若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,要积极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,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、子女抚养情况等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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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分割需依不同情况处理。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付首付贷款,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,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。
2.若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,也属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先协商,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,一般判房屋归一方,获房方补偿另一方并继续还剩余贷款。
3.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明确购房出资情况并保留凭证。若协商分割房产,要签订书面协议。若诉诸法院,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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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分两种情况,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,房子归产权登记方,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;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,属共同财产,先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,获房方补偿对方并继续还贷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,因其购房行为主要基于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贷款,所以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合理,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,故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。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都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并遵循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,获房方补偿对方并承担剩余贷款。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具体问题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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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,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。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。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,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。
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,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,也属共同财产。离婚先协商,协商不成,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,通常判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,剩余贷款由得房方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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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,房屋产权归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。这是因为首付由其个人财产支付,产权登记也在该方名下。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,需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,体现对共同付出的公平对待。
(2)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,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,仍属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先协商,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,常判一方获得房屋并补偿另一方,同时继续还剩余贷款,保障各方合理权益。

提醒:
不同的房产情况在离婚分割时差异较大,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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